商品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有哪些?

一、商品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有哪些?

商品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有哪些?

1、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遵守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法規,遵循國際貿易通行規則,信守企業間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承諾。既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也注重對自己知識產權的保護。透過與國際社會的通力合作,贏得中國企業和企業家的榮譽與尊嚴。

2、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機制,積極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只有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擁有企業所在領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擺脫受制於人的弱者地位,纔能有經濟競爭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國際影響力。爲此,我們必須加快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在學習別人的同時立足自主創新,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的能力。

3、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依法辦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不盜用他人的專利技術;不製造、不使用、不銷售、不傳播假冒產品;不盜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標、產品標識和外觀設計。

4、堅決與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爲作鬥爭,積極舉報涉及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爲,主動配合政府做好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爲的遏制、查處和打擊工作。

5、積極參與宣傳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活動,與社會各界共同致力於知識產權事業的健康發展。認真履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社會責任,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爲切實推進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

二、知識產權保護的特點

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爲國際經濟秩序的戰略制高點,併成爲各國激烈競爭的焦點之一。具體表現爲以下幾個鮮明特點:一是隨着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傳統的知識產權制度面臨挑戰,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在不斷擴大。如在專利領域中,美國已對含有計算機程序的計算機可讀載體、基因工程、網絡上的經營模式等發明給予了專利保護。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空間受到了極大的扼制。如何科學合理地確定專利保護的範圍,已成爲一個緊迫而重大的研究課題。世界銀行在1998年年底發佈的一份報告中指出:“日益強化的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立法,面臨着擴大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差距的危險。”二是某些發達國家近年來極力推行專利審查的國際化,提出打破專利審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專利”,即少數幾個國家負責專利審查,並授予專利權,其它國家承認其審查結果。所謂“世界專利”,實質上是世界各國的專利審查工作,由美、日、歐等少數幾個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局來進行。三是知識產權已納入世界貿易組織管轄的範圍。知識產權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並重,成爲世界貿易組織的三大支柱,並且將貨物貿易的規則、爭端解決機制引入知識產權領域。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定,世貿組織任何成員將因知識產權保護不力,遭到貿易方面的交叉報復。知識產權已成爲國際貿易中的前沿陣地,隨着關稅的逐步減讓直至取消,知識產權保護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將更加突出。四是以美國、日本爲代表的發達國家,紛紛調整和制定其面向新世紀的知識產權戰略,並將其納入國家經濟、科技發展的總體戰略之中。

綜合上面所說的,知識產權一般就是自己自主的品牌或者商品,在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上面我國也是專門進行了規定,在出售之前一定要先進行用法來保護,才能防止他人進行侵犯,所以,自己的產品一定要懂得如何自己來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