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知識產權法律規定有哪些侵權行爲?

隨着互聯網快速的發展,與網絡相關的許多內容都受到產權保護,比如軟件開發、企業客戶資料、電子出版物、數字化作品等,越來越多的網絡作品都可獲得網絡知識產權,這是時代發展所形成的必然趨勢,那麼網絡知識產權法律規定有哪些侵權行爲?我們大家都應瞭解一下。

網絡知識產權法律規定有哪些侵權行爲?

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爲方式按照傳統的知識產權的分類方式,可以分爲以下幾種:

(一)網上侵犯著作權主要方式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46條、第47條的規定,凡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行爲,即爲侵犯著作權的行爲。

網絡著作權內容侵權一般可分爲三類:

一、對其他網頁內容完全複製;

二、雖對其他網頁的內容稍加修改,但仍然嚴重損害被抄襲網站的良好形象;

三、侵權人透過技術手段偷取其他網站的數據,非法做一個和其他網站一樣的網站,嚴重侵犯其他網站的權益。

(二)網上侵犯商標權主要方式

隨着資訊技術的發展,網絡銷售也成爲貿易的手段之一,在網絡交易中,我們瞭解網絡商品的唯一途徑就是瀏覽網頁,點擊圖片,而網絡的宣傳通常難以辨別真假,而對於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然進行銷售,或者利用註冊商標用於商品、商品的包裝、廣告宣傳或者展覽自身產品,即以偷樑換柱的行爲用來增加自己的營業收人,這是網上侵犯商標權的典型表現。網購行爲的廣泛性,使得網店經營者越來越多,從電器到傢俱,從服裝到配飾,應有盡有,而一些網店經營者更是公然在網絡中低價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有的銷售行爲甚至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三)網上侵犯專利權主要方式

互聯網上侵犯專利權主要有下列四種表現行爲: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專利號的;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爲是他人專利技術的;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爲是他人專利技術的;僞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檔案或者專利申請檔案的。

總之,網絡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主要有三種侵權行爲: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因此,大家在接觸網絡,進行網絡操作和網絡運用時,一定要具有網絡知識產權的意識,避免發生產權糾紛或者不知不覺受到起訴,同時也要有自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保護自己的網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