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創性與侵權作品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獨創性與侵權作品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獨創性與侵權作品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獨創性在表現上有兩個主要的表現形式:

一是從無到有進行創造,如從頭到尾自己寫一部小說、拍攝一張照片、創作一首歌曲等;

二是在他人已有的作品上進行創作,即著作權法所稱的演繹作品。

2、著作權侵權認定標準

(1)有侵權的事實。

(2)行爲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爲義務。

(3)行爲人主觀有過錯。

二、侵犯著作權的行爲有哪些?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

如果是侵權作品的話當然就不具有獨創性了,因爲侵權作品都是抄襲剽竊的別人的作品,即便不是惡意抄襲的,但沒有獨創性的話,作品也不具有著作權。確認是侵權作品的,被侵權方可以要求侵權方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