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變更、延期和註銷應該履行的手續

專利權質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以相關部門准予登記爲生效要件,專利權質押合同一旦登記生效後,倘若當事人打算變更、延期或註銷時怎麼辦呢?下面,本文將介紹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變更、延期和註銷應該履行的手續。

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變更、延期和註銷應該履行的手續

一、變更手續

經質押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可以就質權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或者質押擔保的範圍等內容進行變更。

對上述內容進行變更的,當事人應當於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七日內持變更協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和其他有關檔案,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

二、延期手續

申請延長質押期限的,當事人應當在原質押期限屆滿前持延期協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及其他有關檔案,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延期手續。

 三、註銷手續

根據《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需要向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的情形有:

(一)提前解除質押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自解除質押合同的協議簽字後七日內持解除協議和《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

(二)專利權因無效、被撤銷或其他原因喪失的;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持專利權喪失憑證和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

(三)因主合同無效致使質押合同無效的;

(四)質押期限屆滿的。

當事人應當持合同履行完畢憑證以及《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質押期限屆滿後15日內當事人不辦理註銷登記的,該合同登記將被自動註銷。

有以上四種情形的,中國專利局經審覈後,向當事人發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註銷通知書》。專利權質押合同自登記註銷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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