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生效變更及註銷該注意什麼?

相較於改革開放前,如今越來越看中的人們腦力勞動的價值了,從老師地位的提升可知此。以前人們不懂知識產權是什麼,而現在大家都明白申請專利是保護自己腦力勞動成果的手段,可是申請專利到底走什麼程序呢?今天就跟着小編讓大家瞭解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生效變更及註銷那些事。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生效變更及註銷該注意什麼?

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生效變更及註銷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專利許可合同的備案

(一)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及其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二)備案並不影響合同效力。 備案只是國家對專利許可行爲的一種管理方式。但如果沒有備案,對於獲得許可的人的權利會有一定的影響。

(三) 法律明確規定了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3、專利許可合同的變更及註銷

(一)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履行完畢的相關證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變更申請表的填寫: a.備案號、合同名稱、許可種類、許可方、被許可方、代理人或聯繫人、提交材料清單依據實際情況填寫。

(二)備案變更的,在變更後變更內容一欄註明變更事項。備案註銷的,在變更後變更內容一欄註明“註銷備案”。

(三)變更申請表須由許可方、被許可方、被委託人共同簽章。

但在這裏小編還是要多說一句,關於合同的備案,其本身並不影響合同效力,但是去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個備案總不會有壞處。那麼關於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註銷也望可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