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權的授權程序有哪些?

一、發明專利權的授權程序有哪些?

發明專利權的授權程序有哪些?

發明專利申請需要受理、初審、公佈、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佈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專利證書,並同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予以登記和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專利局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的同時,應當發出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

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是:

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資訊;

2、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簽定委託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檔案;如果需要,可先行檢索

3、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檔案,取得專利申請號,並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

4、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後,於申請日起的18個月後,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

5、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後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專利實審費用;

6、經實質審查,該專利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專利權,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專利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將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發明專利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

一般來說針對於發明的相關專利首先要是明確的相關原創,在此時相關部門會進行一系列的確定審覈,如果沒有透過初審那麼就不能夠進入下一階段。即使透過初審又有可能在實審階段被打回。一般來說進入初審階段相關部門就會對專利申請進行相關的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