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終止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審查與決定是什麼

專利權人如果想要終止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專利權人應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終止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在透過審查之後就會作出是否終止的決定。

關於終止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審查與決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的規定,專利權人應該在提出終止專利強制許可的時候提供相關的證明檔案,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於專利權人提交得有關的證明檔案和理由進行審查。如果提交的檔案中存在需要實地核查的,那麼國家知識產權局應該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去進行實地核查。在審查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專利權人陳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關證明檔案存在虛假資訊的,國家知識產權局需要在做出決定之前通知專利權人,給他一個爲自己辯駁的機會。

如果經過審查組的詳細審查認爲專利權人的請求終止強制許可理由不成立的,那麼國家知識產權局就應當不作出終止強制許可的決定,將申請人的終止強制許可請求駁回。對於決定駁回終止強制許可請求的,肯定有的專利權人會對該決定表示不服的,對於這樣的情況,可在收到通知起算的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國家的知識產權局對終止強制許可的請求的審查中,並沒有發現有什麼可以駁回的理由的,那麼國家知識產權局需要在做出終止強制許可的決定時候寫明相關的事項,比如專利權人的姓名,地址等;需要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個人或者其單位的姓名和地址;發明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等等;下發的強制許可的決定檔案以及做出決定的事實和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人的簽字以及其他的相關事宜。

當然專利權人也可以隨時的撤回提交的終止強制許可請求。如果專利權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決定之前撤回其請求的話,那麼相關的程序會自動的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