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複審駁回後如何處理?

一、專利複審駁回後如何處理?

專利複審駁回後如何處理?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請求複審。當專利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後,不要灰心,只要採取有效措施,還有希望的。

專利申請分爲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在進度與難度上要高於其它兩項專利,國家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較爲嚴格,但實用新型和外觀專利申請也不是那麼的隨便申請,一切專利申請都要按照專利局的相關規定製度審覈來執行。

要申請專利的申請人,最好建議去找一家信任的專利代理公司來幫忙申請,因爲專利代理公司業務上比較專業,可以爲的專利申請上進行全面分析,完善提交的資料,申請成功率要高一些;如果自己提交專利申請,缺乏專利知識,提交材料往往有時候出現反覆駁回再提交,來來回回的時間拖得太長,等拿到專利證書那天已經過了好幾年,這個我想專利申請人是等不及的。

專利申請人提交材料時,會出現申請的主題不明確、專利主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專利主題不授予專利技術領域、專利主題不具創造性、實用性和新穎性或申請的專利已經有人在先登記等等,這些出現的情況專利局是不予以受理,將通通駁回的原因。

專利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要認真仔細閱讀駁回通知書中的內容,根據內容作出相應的處理;如果駁回專利申請後覺得審覈員給的意見不合理,可向專利複審委員提交複審請求,並寫明覆審的說明理由,讓複審員有依據可查;如果提出複審後再次被複審委員駁回專利申請,這個時候一定要冷靜分析原因,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如果堅持提交被複審委員會駁回專利申請,可向法院起訴專利複審委員會

二、專利的駁回複審可以做幾次

1、專利的駁回複審只允許做一次,複審委員會的答覆或者修改只有1次機會。

2、複審程序本身就是對審查部門駁回決定的救濟,如果不服複審決定,只能提起行政訴訟,訴訟結果一般就是維持複審決定,或者判決撤銷並重新作出複審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41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專利駁回複審期限有多長

3個月。專利申請被駁回→提出專利申請複審(3個月內)→形式審查→專利複審前置審查→專利複審委員會審查→維持駁回決定或撤銷駁回決定→駁回不服司法救濟程序

專利複審程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複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並作出決定。複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複審的案件。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啓動專利複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知識產權的,當專利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後,只要採取有效措施,還有希望的申請成功的。如果自己提交專利申請,缺乏專利知識,提交材料往往有時候出現反覆駁回再提交,來來回回的時間拖得太長,等拿到專利證書那天已經過了好幾年,這個專利申請人是等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