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署名可以有幾個人?

一、專利署名可以有幾個人?

專利署名可以有幾個人?

利的申請無論幾個人都可以,專利的署名也是這樣。根據《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爲專利權人。

根據《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爲專利權人。”的規定,專利的申請人數沒有限制,因此專利的申請無論幾個人都可以,專利的署名也是這樣的。

二、專利申請的流程

1、專利申請檔案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申請檔案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爲辦理。儘管委託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檔案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託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3、交納申請費

面交專利申請檔案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繳納申請費。透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再繳納申請費,因爲繳納申請費需要寫明相應的申請號,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4、專利審批程序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佈、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佈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5、對專利申請檔案的主動修改和補正

對專利申請檔案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主動修改。

6、申請駁回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 複審程序是一個糾錯程序,防止由於審查員的水平、經驗、對法律的認識偏差等原因造成應當別批准的專利申請得不到批准的情況,給專利申請人提供了一種法律救濟手段。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7、專利複審的流程

(1)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初步審查後,認爲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另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實質審查後,認爲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

(2)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的,應當提交複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複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複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複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複審請求視爲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複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通知書作出答覆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檔案

(3)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複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複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複審決定,並通知複審請求人。

(4)專利複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爲複審請求不符《專利法》合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複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覆的,該複審請求視爲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複審委員會認爲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複審決定;專利複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爲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爲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檔案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5、複審請求人在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複審請求。如果複審請求人在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複審請求的,複審程序終止。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的署名人數並沒有被限制,但是必須都要輸參與作品創作,且都承擔了明確的任務。任何非創作者,都沒有署名的權限。若是他人在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就隨意署名的行爲,是會構成侵權的,權利所有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