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可以幾個人用?

一、 專利申請可以幾個人用?

專利申請可以幾個人用?

根據《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爲專利權人。”的規定,專利的申請人數沒有限制,因此專利的申請無論幾個人都可以,專利的署名也是這樣的。

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爲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專利申請檔案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爲辦理。儘管委託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檔案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託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二、不授予專利權的情況

1、按《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下列客體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對於專利權的申請,是需要專利發明人或者作者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提出的,具體情況還需要對相關材料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專利權審批部門需要對該專利是否具備專利的特徵進行認定,符合條件的可以爲申請人合法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