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使用年限相關規定

專利使用年限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是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是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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