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和專利權可否同時主張

商標權和專利權可以同時主張。商標和專利均屬於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具有嚴格的領土性,國內的商標和專利在國外均沒有效力,需要重新申請。另外,兩者均具有時間性,不同之處是商標可以無限期延展,而專利到期之後便成爲社會免費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爲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爲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檔案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透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商標權和專利權可否同時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