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區別

一、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區別

(1)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申請週期不同

發明專利申請週期長達2-3年;而大多數實用新型專利批准時間都在1年以內。

(2)兩者技術要求不同

發明專利:強調突破性、獨創性、新穎性,是對某一技術方案的突破性升級或創造。你要說明你與現有技術產品方案的不同。

實用新型專利:一般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結合提出新的技術方案,在技術突破和技術水平上處於較低水平,但卻有實際實用的價值。注意很重要一點是有實用價值。

(3)兩者後期維權的情況不同

因爲呢,發明專利相對於實用新型的保護力度更大,而且審查形式會進行實質審查,在後期專利維權上會佔很大的優勢,而實用新型專利往往會因爲沒有事前審查,可能就會被申請判專利無效。

(4)保護時間不同

發明專利保護時間是20年 ,而實用新型專利只有10年。注意保護期限是從申請之日開始計算。

(5)權利要求保護範圍不同

實用新型專利主要保護實體特徵,比如外觀、形狀、結構以及組合位置關係等。

發明專利:除了可以保護實用新型專利的實體外,還可以保護非實體方案,比如新材料配方,新方法步驟等。

二、怎麼申請發明專利

1.驗收階段:

如果滿足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期,提供申請號,並在覈實檔案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如果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通常情況下,將在2-3個工作日內收到電子版的接受通知書和支付申請費的通知書/減費批准通知書。

2.初步審查階段:《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審查依據)

在實際操作中,我個人認爲考官將檢查以下內容,歡迎補充:

(1)發明的標題通常不應超過25個字元。在特殊情況下,化學領域的發明最多可以包含40個字元。

(2)請求書,說明書,保密審查請求(如有),實質審查請求(如有)和專利代理機構授權書(如有)中的發明名稱是否一致。

(3)規範的摘要部分不得超過300個字。它可以包含本發明的化學式。

(4)抽象圖(如有)是否爲描述中的圖之一。

3.公告階段

《專利法》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透過初步審查確定符合本法規定的,自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屆滿後予以公告。申請日期。要求及早宣佈其申請。

4.實質審查階段

專利法第三十五條。自申請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隨時根據申請人提出的要求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人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要求在期限內進行實質審查,則該申請被視爲撤回。當然,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時不要忘記支付實質審查費用!

5.授權階段

這麼久以後,我終於授權了!在“註冊程序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內迅速支付授權註冊費,年費和印花稅!

6.年費的支付

授予專利權的年份之後的年費應在前一年的期限屆滿之前支付。專利權人未繳清或者未繳清的,國務院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到期之日起,將六筆費用通知專利權人。同時收費;滯納金的金額是根據每月超過規定付款時間的滯納金的金額加上當年全部年費的5%計算得出的;逾期未繳的,專利權在繳納年費後失效。在日期終止。

實用新型與發明本質上沒有區別。凡可以申請實用新型的,都可以透過申請發明去保護。但反過來不行。按規定,方法工藝類的技術、配方之類的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只限產品結構類的技術可以申請實用新型。詳細情況請查專利審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