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除了原始取得還有哪些?

一、專利除了原始取得還有哪些?

專利除了原始取得還有哪些?

1、原始取得,也可以說是自主研發。

2、專利轉讓,直接將專利權轉讓給對發,收取轉讓費。

3、專利實施許可,收取專利費。

二、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5條的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5條的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

a. 科學發現;

b.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c.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d. 動物和植物品種;

e.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f.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三、專利的申請費用

1、申請專利委託代理時,申請人需要交納代理費和官費。

2、代理費數額依據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難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請人與代理機構協商後確定。

3、官費是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費用。通常首筆官費包括:

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

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另外,發明專利授權辦理登記費255元,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辦理登記費205元。

4、要獲得並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後的若干年內向專利局交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5、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部分專利收費:

a、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

b、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企業;

c、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爲共同專利申請人或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述規定。

對專利權取得條件不清楚的,還可以諮詢司法機關來進行處理,但專利權的取得是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的,如果未獲得授權而使用的,則造成了侵犯專利權的違法行爲,這時還需要按照造成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賠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