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變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專利權是專利申請人獨自享用的,他人或單位不能隨意侵犯,而且專利具有財產權利,可以給專利申請人帶來財產權益,那麼專利權是可以變更的,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專利權變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利權變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專利權變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專利權轉讓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檔案:

1、專利權轉讓協議(原件,雙方簽字蓋章,寫明專利號,申請日,發明創造名稱)

2、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按要求填好表格,並由你(或對方)簽字)

3、在提交1、2兩項1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200元錢,作爲著錄項目變更費,要寫明申請號。

二、專利轉讓注意事項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2、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三、專利轉讓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屬於技術轉讓合同的範圍,那麼,專利權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而受讓人則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專利權變更也就是專利轉讓,需要的材料也不是很多,但是一定要收集整齊,這樣在辦理變更程序的時候纔不會出現差錯,防止出現損失的情況。如需要法律幫助,小編建議登入本站網站諮詢在線專業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