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行爲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當專利人在申請了專利過後,就要注意自己的專利不要被侵權,但是專利侵權的行爲的表現形式到底有哪些,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而專利人很多時候也不清楚自己的專利權是否被他人所侵犯。在下文中,就由本站小編來爲大家帶來的關於專利權侵權行爲的表現形式。

專利侵權行爲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直接侵權行爲

主要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爲目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或利用專利方法獲得的專利產品,以及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其表現形式包括:

(1)製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

(2)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爲;

(3)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

(4)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

(5)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

(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爲;

(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爲。爲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仍然屬於侵犯專利權的行爲,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假冒專利的行爲

具體包括以下幾種:

(1) 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2) 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爲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 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爲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4) 僞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檔案或者專利申請檔案。

三、冒充專利的行爲

冒充專利的行爲是指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行爲,包括以下幾種:

(1) 製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

(2) 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繼續在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上標註專利標記;

(3) 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爲專利技術;

(4) 在合同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爲專利技術;

(5) 僞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檔案或者專利申請檔案。

四、間接侵權行爲

這是指行爲人本身的行爲並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爲。例如,行爲人知道有關產品系只能用於實施特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原材料、中間產品、零部件、設備等,仍然將其提供給第三人以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爲,權利人主張該行爲人和第三人承擔連帶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該第三人的實施不是爲生產經營目的,權利人主張該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間接侵犯行爲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 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託,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爲。此時受讓人若利用了該項專利技術製造了專利產品,那麼受讓人和轉讓人構成共同侵權,要承擔連帶責任。

② 其他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權的行爲,行爲人與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就是小編整理出來的關於專利權被侵權的表現形式,相信在您閱讀了上文以後,對於專利權被侵權的表現形式也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在專利方面還有其他什麼不瞭解的或者不清楚的,您可以直接在本站網站上的知識欄目進行查詢,或者直接來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