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一、個人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個人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1、作者爲公民的期限

保護期爲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爲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

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4、作者身份不明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作品首次發表後50年。這裏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筆名、化名或者未署名發表,難以確定作者確定身份的情況。如在50年內確定了作者,則其著作權的保護期按所述之規定。

二、著作權被侵犯怎麼辦?

1、自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爲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調解。指雙方當事人在第三人的協助下協商解決糾紛調解人的範圍十分廣泛,雙方可以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雙方信任的機關或者個人來主持調解。但調解必須建立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願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強行調解。

3、仲裁。依《著作權法》第55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往往僅限於合同糾紛,而且提請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

4、民事訴訟。發生著作權糾紛後,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不願意調解協議或是調解後反悔的而且當事人沒有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或是雖經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爲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不管是公民,還是單位組織,在獲得著作權後的法律保護期限內,若是他人在沒有被授權的情形之下,就採取複製、彙編等的方式,處置了自己的著作權,那麼作爲著作權的權利所有人,是有權利向侵權者索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