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承擔刑事責任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權承擔刑事責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承擔刑事責任有哪些

依刑法規定,侵犯著作權應承擔下列刑事責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對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

二、侵犯著作權該如何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複製品發行減少量或者侵權複製品銷售量與權利人發行該複製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發行減少量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複製品市場銷售量確定。

侵犯著作權是一種未經過著作權人的允許就使用的行爲,嚴重損害了著作權的利益。這是一種違反的行爲,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說來,凡行爲人實施了《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所規定的行爲,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造成財產或非財產損失,都屬於對著作權的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