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權利歸屬證明的規定

作品權利歸屬證明的規定:著作權權屬證明指一切能夠證明著作權歸屬的證明材料。但實務上著作權權屬證明主要是指著作權登記證書等國家機關的登記材料。提供著作權權屬證明,證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級版權局辦法的著作權登記證書,除非有確切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爲證據。

作品權利歸屬證明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