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行爲責任類型有哪些?

著作權侵權行爲呈現極爲複雜的形態。從侵權行爲是否藉助第三者而發生的情況可分爲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著作權侵權責任可分爲直接侵權責任和間接侵權責任。兩種責任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具有不同的責任範圍。

著作權侵權行爲責任類型有哪些?

1、直接侵權責任。直接侵權行爲,是一種直接非法使用著作權或鄰接權的權利或妨礙他們行使這一權利的行爲。侵權人的行爲直接涉及作品,例如:在有著作權的作品上改變作者署名,對內容進行修改,未經作者允許擅自發表他人作品的都是對作者著作權精神權利的直接侵犯。就直接侵權的歸責應是,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行使著作權人專有權利的行爲就是直接侵權,應當承擔嚴格責任。

2、間接侵權責任。是指侵權行爲並未直接涉及到受著作權直接保護的作品或受鄰接權直接保護的表演、唱片及廣播節目,而是因該行爲爲侵權行爲提供了便利條件,行爲人自學不自覺地參與了侵權行爲,從而對著作權人和鄰授權人的合法權益在成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