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權利歸屬明

著作權權利歸屬明

軟件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件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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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人及其權利歸屬


軟件著作權人,是指依法享有軟件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軟件著作權屬於軟件開發者,即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件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件開發,並對軟件承擔責任的自然人。如無相反證據,在軟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爲開發者。

委託開發、合作開發軟件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原則與一般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原則一樣,但職務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歸屬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件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開發軟件的自然人進行獎勵:

(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

(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資訊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