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屬於著作權嗎

1.根據《著作權法》第十四條,構成彙編作品的教科書,在其內容的選擇或編排上是具有獨創性的,應受到著作權保護。
2.如果某教科書在內容的選擇或編排上具有獨創性,他人按照該教科書的課程內容和編排順序結構編寫配套教輔讀物,應視爲對該教科書在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在未經必要許可的情況下,這種使用即構成對該教科書著作權的侵害。
3.除上述保護教科書類彙編作品的一般原則外,對於按照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編寫的與教科書配套的教輔讀物,則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教輔讀物中沒有再現教科書的內容,即不侵害教科書的著作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四條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爲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教科書屬於著作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