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登記程序包括哪些

一、著作權的登記程序包括哪些

著作權的登記程序包括哪些

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作品著作權自願登記的辦理程序如下:

(一)申請者遞交材料;

(二)登記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對材料的齊備與否,進行審覈;

(三)申請者交付登記申請費;

(四)登記機關收到費用後發放受理通知書;

(五)登記機關在受理後30日內對申請材料的正確與否,進行形式審覈;

(六)登記機關向申請者送達發放登記證書通知或送達不予以辦理登記的通知;

(七)申請人領取登記證書或退回的50%申請費。

二、作品著作權登記受理範圍是什麼

作品自願登記受理的範圍:

以下述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無論該作品是否發表,均可申請登記:

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不予受理登記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二)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有以下情況,作品登記機關將撤銷其作品登記:

(一)登記後發現屬於是不予受理登記的作品;

(二)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相符合的作品;

(三)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

(四)登記後發現是重複登記的。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的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因此,若屬於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不需要申請,但是可以到版權局登記版權。雖然作品不是一定要辦理著作權登記,但進行著作權登記,能幫助著作權人確定作品著作權的歸屬,避免在今後因爲著作權歸屬的問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