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行爲體現在哪些方面?

著作權是受法律重點保護的無形的財產,著作權是來源與智力成果的創造的,由於它的特殊性,侵犯著作權的行爲也與普通的侵權不一樣,現在本站的小編爲您介紹侵犯著作權的行爲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的行爲體現在哪些方面?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對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爲分別做了規定

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權的行爲: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竊他人作品。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  

第四十七條規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權的行爲: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作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表演得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複製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爲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就是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爲有哪些的解答了,在我們的著作權被侵犯的時候,我們要蒐集證據,然後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任意放縱,導致侵權行爲的加劇,如果您遇到了侵權的行爲,請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爲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