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訴訟如何確定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著作權訴訟如何確定管轄

1、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爲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爲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爲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爲侵權行爲地;

3、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爲侵權行爲地;

4、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