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訴訟時效如何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爲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爲;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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