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的歌曲版權屬於誰

一首歌曲,作詞、作曲的人具有著作權,通常稱爲原著、原作、原創歌曲,詞曲作者享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經原作者的同意,將該歌曲配樂、配器的人,享有改編權。演員演唱歌曲,樂隊伴奏,均享有表演權。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爲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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