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著作權的具體行爲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的具體的行爲有哪些: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7、剽竊、抄襲他人作品。
8、未經著作人許可,以營利爲目的,複製發行其作品。
9、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10、其他健兒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
二、發生著作權糾紛如何處置
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之間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爭議。發生著作權糾紛,依《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採取調解、仲裁、訴訟的方法解決。
1、調解。《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調解,是糾紛當事人按照自願的原則,在互相諒解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法。當然,達成協議後,很可能也會出現一方反悔、不執行調解協議,調解失敗,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
2、仲裁。《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是仲裁機構依法行使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法律行爲,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纔可以提起訴訟。
3、訴訟。訴訟是透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主要用於:
當事人直接因著作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透過調解達不成協議或者一方在達成協議後反悔,另一方透過訴訟解決糾紛;
一方不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提起訴訟解決。訴訟的時效期爲二年,超過二年失去勝訴的機會。
究竟發生著作權糾紛該如何處置?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詳細的介紹,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此時,著作權人可以採取調解、仲裁或訴訟的方式來處理相關糾紛,必要時還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