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處罰是怎樣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在以營利爲目的,對他人的著作權作品進行侵犯的情況下,一般是構成了著作權侵權的。此時,按照法律規定侵權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方面、民事方面以及行政方面的責任。那麼具體到行政責任,大家知道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處罰是怎樣的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處罰是怎樣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處罰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行爲行政責任的形式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處罰條款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制裁。

1、選用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爲。根據《著作權行政行罰實施辦法》,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爲包括:(1)剽竊、抄襲他人作品;(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爲目的,複製發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4)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6)未經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7)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2、行政責任形式

(1)警告。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爲人提出的先誡和譴責,主要適用於情節比較輕微的違法行爲。

(2)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複製品。這種處罰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權人不能繼續透過製作和發行侵權複製品營利,但沒有觸及侵權人透過製作和發行侵權複製品獲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權人已獲得收益的情況下,單獨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適的。

(3)沒收非法所得。是指將侵權人透過侵權行爲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繳國庫。這種處罰形式是前一種處罰形式的補充,二者結合起來可使侵權人一無所有。

(4)沒收侵權複製品。爲防止侵權人將是否製作出來的侵權複製品發行,繼續對受害人造成損害,有必要沒收侵權複製品。

(5)沒收侵權複製品的製作設備。對那些本可能繼續侵權的侵權人,爲從根本上消除其繼續製作侵權複製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沒收其製作侵權複製品的設備。

(6)罰款。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1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罰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術作品的,罰款1000元至5萬元。對其他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爲,可以罰款一萬至10萬元或總定價的二至五倍。

二、侵犯著作權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是指侵權行爲人正在實施侵害他人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時,權利人爲了防止損害後果的擴大,有權制止正在實施的侵權行爲,要求其停止侵害。例如,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正在現場錄製其表演時,表演者有權要求侵權行爲人立即停止這些侵權行爲。

(二)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是指非財產性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適用於侵犯權利人人身權的行爲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適用時,原則上應當是侵權行爲人在多大範圍造成的影響,仍應在多大範圍內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也可以以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方式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例如,當面賠禮道歉,在一定的場合公開賠禮道歉,也可以在某一種報刊上刊登賠禮道歉的文函等。

(三)賠償損失,是指侵權行爲人造成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損失時,應當以其財產賠償權利人的經濟損失。賠償損失是一種較爲普遍適用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除適用侵權責任外,也適用於違約責任,例如,出版合同中約定了作者交付作品的時間和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時間,如果一方遲延履行了義務,並給對方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即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本條是針對侵權行爲規定的賠償責任。

關於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責任,主要包括了警告、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複製品、沒收非法所得、沒收侵權複製品、沒收侵權複製品的製作設備以及罰款,具體的處罰內容,請各位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