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書通用版(臺港澳版權)

出版合同書通用版(臺港澳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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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權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

1.版稅:版定價 × % ×印數

第一版最低印數爲 冊;每冊定價爲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冊〕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條 :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 月內出版該作品之 版,並於出版後的 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 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

版權使用費以 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 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合同簽字(或 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日期爲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