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計算機軟件版權有什麼法律責任

侵犯計算機軟件版權有什麼法律責任

軟件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件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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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版權 侵權行爲及法律責任是什麼

(1)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
(2)將他人軟件當作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合作開發的軟件當作自己單獨完成的作品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塗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
(6)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爲。
以上幾種行爲均屬於計算機軟件版權 侵權行爲,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