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商標權轉讓

商標權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註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爲。轉讓人保證自己是商標的所有人,說明在簽約前曾向哪些人發放過何種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以及原使用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權所有人之義務的規定。

什麼是商標權轉讓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覈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覈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