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案立案後會查嗎

一、網絡詐騙案立案後會查嗎?

網絡詐騙案立案後會查嗎

網絡詐騙立案後公安機關當然會開始偵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詐騙立案後偵查的時間沒有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內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二、常見的網絡詐騙包括哪些?

1、冒充公檢法詐騙;

2、醫保、社保詐騙;

3、解除分期付款詐騙;

4、包裹藏、毒詐騙;

5、金融交易詐騙;

6、票務詐騙;

7、虛構車禍詐騙;

8、虛構綁架詐騙;

9、虛構手術詐騙;

10、電話欠費詐騙。

三、網絡詐騙的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其實,對於有些違法行爲,公安機關不立案也不代表就不查了,只不過是不能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況且已經作爲詐騙罪立案了,立案的下一步就是展開偵查。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報案人也要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