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證據不足會立案嗎

一、網絡詐騙證據不足會立案嗎?

網絡詐騙證據不足會立案嗎

立案條件是需要有證據的,詐騙證據不足不立案。

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爲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一)數額較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詐騙罪和盜竊罪的區別

詐騙罪和盜竊罪是現實生活中很常見的兩種侵犯他人財產權利的犯罪,一般情況下兩種罪名是易於區分的,但當詐騙行爲和盜竊行爲交織在一起的時候就很容易混淆,對這類案件如何定性實踐中存在爭議,這也是審判實務中一個難點的問題,爲此筆者認爲有必要對盜竊罪與詐騙罪的法律界定進行分析探討。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而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爲。從犯罪構成要件來看,二者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主觀方面均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犯罪主體均爲一般主體;侵犯的客體均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不同的地方則表現爲犯罪客觀方面,這也正是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的關鍵所在。

三、網絡詐騙的特點

1.網絡詐騙犯罪呈空間虛擬化、行爲隱蔽化

網絡詐騙並不像傳統I乍騙有具體的犯罪現場,犯罪行爲地和結果地點不一致,行爲人與受害人無需見面,·般只透過網上聊天、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繫,就能在虛擬空間中完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時常常刻意用虛構事實、隱瞞身份,加上各種代理、匿名服務,使得犯罪主體的真實身份深度隱藏,從而難以確定嫌疑人所在地。同時,行騙人往往還利用假身份證辦理銀行卡、異地異人取款、電活“黑卡”等手段隱藏,得手後立即銷燬網上網下證據,使得隱蔽程度更高,導致網絡詐騙犯罪急速上升,打擊難度也越來越大。

2.網絡詐騙犯罪網絡呈低齡化、低文化、區域化

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年齡均不大,文化程度較低。且作案人籍貫或活動區域呈現明顯的地域特點。某些地區因網絡詐騙犯罪行爲高發、手段相對固定而成爲網絡詐騙的高危地區。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呈現現家族化、集團化發展趨勢。需要說明的是,網絡詐騙的地域特徵明顯,不意味着某種作案手法只有高危地區、高危人羣纔會實施,而是該類型的詐騙案件呈現以某一高危地區人員實施較多的特徵。

3.網絡詐騙犯罪鏈條產業化

由於我國網絡詐騙犯罪呈現出地域產業化特點,在這些高危地區往往圍繞某種詐騙手法形成了上下游產業式,且逐漸形成了一條成熟完整的地下產業鏈發展。

4.詐騙行爲手法多樣化,更新換代速度快

網絡詐騙手法多樣,且不斷更新換代,新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十年是互聯網高速發展的10年,也是網絡阼騙手法不斷翻新的十年。

5.詐騙高危人羣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趨勢明,

雖然我國網絡詐騙犯罪呈現明顯的地域特點,某一種網絡詐騙犯罪的手法相對在某一地區較爲集中和活躍,但近年來詐騙犯罪高危人羣詐騙手法交叉趨勢十分明顯。此外,從各地破獲的案件看,數個高危籍貫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串聯、勾結從事犯罪活動的也趨於增多。

綜合上面所說的,網絡詐騙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只要罪行一旦構成了那麼就會馬上立案偵查處理,但是如果證據不夠,那麼執法人員就不能進行立案,所以,任何案件都要有法律依據才能進行處理,沒有證據就不能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