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工傷計算方式

永昌縣工傷計算方式

2017永昌縣工傷賠償計算方式
一、醫療費
計算標準:醫療費=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
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康復費
參照醫療費
三、伙食補助費
計算公式:伙食補助費=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X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費
1、工傷保險基金僅支付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與食宿費,計算公式爲:
伙食補助費=X元*X人*X天
食宿費=X元*X人*X天
2、交通費(火車、動車組、客運汽車)費用憑據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五、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二)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爲: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爲: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爲: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
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傷殘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鑑定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二)傷殘津貼
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永昌縣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1)傷殘職工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大於或等於10年的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4個月
(2)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減10%,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永昌縣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1個月
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永昌縣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1)傷殘職工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大於或等於10年的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8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2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6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2)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減10%,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永昌縣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備註: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一年遞減百分之二十的標準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2022年永昌縣經濟數據
一、上年度永昌縣居民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965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5108元/年
二、上年度永昌縣居民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4021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4850/年
三、上年度永昌縣職工平均工資: 43443元/年
四、上年度永昌縣各行業年人均工資:
(一)農、林、牧、漁業: 25733元/年
(二)採礦業: 60399元/年
(三)製造業: 42314元/年
(四)電力、煤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41594元/年
(五)建築業: 33696元/年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46750元/年
(七)資訊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33431元/年
(八)批發和零售業: 27969元/年
(九)住宿和餐飲業: 23017元/年
(十)金融業: 45891元/年
(十一)房地產業: 31644元/年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0708元/年
(十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42190元/年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29299元/年
(十五)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24804元/年
(十六)教育業: 39856元/年
(十七)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36737元/年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35948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36949元/年
五、食宿補助標準
參照《永昌縣省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省委辦發[2007]63號)有關出差伙食補助費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一)住宿費標準
1、廳局級人員: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內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內縣住宿200元/人.天。
2、其餘人員: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內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內縣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補助費標準
省外50元/人.天;省內40元/人.天

永昌縣工傷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