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法律法規規定了什麼?

工傷保險待遇法律法規規定了什麼?

隨着我國法律的不斷健全,我們每位勞動者的權益都受到了相應的保護,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了傷害,是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索賠的,那麼在工傷保險待遇法律法規中也是規定了工傷的員工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有哪些,如醫療費和伙食補貼等費用,這一項規定也是保護了雙方的權益都不會受到侵害。

一、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又稱工傷賠償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易安網整理參考相關法規、規章、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省、直轄市實施工傷保險辦法;、各省農民工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中具體賠償的項目、標準歸納總結一下七種賠償費用和相關賠償待遇。

二、引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三、伙食補助

1、標準: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交通食宿費

1、標準: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工傷保險待遇法律法規規定了什麼,我國的勞動法也會在最大程度上保護每一位勞動者的權益,如果勞動者受到了傷害,不僅會影響到工作方面,還會對勞動者的生活造成諸多的不便,所以纔會規定要對工傷的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