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工傷賠償的步驟有哪些?

現在工傷一直被大家忽視,但是其實工傷賠償一直是很重要的事情,大家出門在外工作,工作的內容和性質都是不一樣的,加上有的人工作都是比較高危的,所以工傷賠償就顯的非常重要了。

獲得工傷賠償的步驟有哪些?

那獲得工傷賠償的步驟有哪些?

一、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只有在工傷保險機構爲勞動者投保工傷保險的時候纔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工傷報告。

二、工傷認定程序。

社會保險機構對工傷(死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於工傷程序,這是一般工傷的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定爲工傷,不投保工傷保險的,不得辦理本程序。注意工傷鑑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未提及工傷鑑定的,工傷人員必須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會保障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和傷者。

三、工傷鑑定程序。

工傷鑑定是指縣級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即完成工傷鑑定程序後),在醫療結束或醫療期滿後對殘疾等級進行評估的行爲。廣義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殘疾等級鑑定。狹義工傷鑑定是指殘疾等級鑑定。

四、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鑑定後,賠償金額可以按照鑑定標準計算。單位投保工傷保險的,國家工傷保險機構應當按照標準直接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未投保(特別是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的,按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五、勞動仲裁程序。

不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的,可以依照勞動仲裁法規提出仲裁程序。

六、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七、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可以依照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由法院執行。

八、上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可以申請啓動再審程序。

解決工傷待遇的關鍵步驟是工傷鑑定,決定你是否能得到工傷賠償和工傷賠償金額,所以仔細出具受傷醫療證據和工傷鑑定申請,工傷後可獲得醫療費用、生活護理費用、康復治療費用、食品住宿費用、補貼、殘疾津貼等直接損失,所以我們必須瞭解這些步驟,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