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後一直沒要賠償怎麼處理?

一、工傷鑑定後一直沒要賠償怎麼處理?

工傷鑑定後一直沒要賠償怎麼處理?

工傷鑑定後一直沒要賠償應當儘快的進行賠償。工傷職工受傷進行工傷鑑定之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結果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並要求用人單位申報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因工傷保險待遇發生勞動糾紛,可以透過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相關知識:

工傷認定

在發生工傷後,一個月內,由企業申請認定,超過一個月,企業沒有申請的,勞動者或者家屬可以申請認定,工傷賠償的期限是多少時間,時效是在一年內,不能超過一年,超過的視爲權利的放棄。

工傷認定下來的同時,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出來的時候,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立即申請仲裁。

二、工傷賠償項目有哪些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是根據工傷職員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賠償標準不同。具體如下:

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傷殘津貼。職工被評定爲一到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發生工作性傷害的話,那麼是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工傷認定確實是屬於工作性傷害,緊接着就是進行工傷的鑑定,並且等待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就需要進行一定的賠償,不同的等級會影響到最終的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