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房產證辦理流程

臺灣房產證辦理流程

在我國,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種,主要可以分爲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我們經常看到的買賣房屋、繼承房屋其實就是繼受取得中的具體情況。當然,對房屋的取得不僅僅是佔有了房屋就行,因爲這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就要求辦理了不動產的登記之後,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要求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不過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這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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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誰知道臺灣房產證辦理流程呢?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如果購房人已婚,需要交納的資料是:
(1)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需要交納的資料是:
(1)身份證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以上是臺灣房產證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