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一、團體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團體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是指企業作爲投保人,員工作爲被保險人,統一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其保險責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等。團體意外險都有固定的費率,客戶可以選擇每人保多少,然後乘以費率,再乘以被保險人數量 。達到或超過團體中符合參保條件成員總數的75%(少於8人,100%)。最低要求5~7人,高風險20人以上。

二、團體意外險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是否稅前扣除要看情況。

企業爲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爲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爲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爲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爲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如爲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爲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稅前扣除範圍。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爲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意外方面的保險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我國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了團體意外險在特殊情況之下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這是符合我們國家稅收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