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理由

車險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理由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爲。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爲。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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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車禍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1、酒後駕車、吸毒、藥物麻醉所致車輛損失和第三者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後嚴禁駕駛各類機動車。由於酒後能使人四肢僵硬,記憶減退,操作車輛容易失控,風險難以預測,所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2、無證駕車或與準駕車型不符。

無證駕車與準駕車型不符都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當事人其行爲,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3、逾時報案,報案不實。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定時間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及時調查評估,作出結論,若超出一定期限,保險公司可能無法進行調查取證,責任也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了。

4、發生事故未通知保險公司。

發生交通事故未通知保險公司與逾時報案一樣,如果客戶不報案,就拿不到賠償金。這是保險公司履行理賠責任的一個首要條件。

5、第三者責任險拒絕支付客戶與第三者私下協定的賠償金額。

任何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如果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客戶都無權與第三者私下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只能按照客戶的投保合同進行理賠。如果客戶與第三者私下達成協議的,超出保險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

6、投保車輛發生轉賣、贈送他人、變更用途、增加危險程度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在發生轉賣、贈送他人或其他一些改變權屬行爲時,都必須登記過戶,否則發生的一切後果只能由原車主承擔責任。如果車主改變了用途等事項,應該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發生車禍後,應該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最好聯繫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協助你處理保險事宜,得到相應的賠償。遇到保險公司沒有法定理由就拒賠的,可以在交通事故律師的幫助下,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