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理?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構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

發生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理?

根據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三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同時,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承擔全部責任;保險公司對於肇事逃逸者,也可以免除理賠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肇事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會被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