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緻人重傷後死亡會怎麼處罰?

肇事逃逸緻人重傷後死亡會怎麼處罰?

肇事逃逸緻人重傷後死亡會怎麼處罰?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逸緻人死亡有兩點:

1、逃逸是指爲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逃逸,如果離開現場向公安機關自首等不是爲了逃避制裁的,不是逃逸。

2、必須是因爲逃逸的原因導致人的死亡,如果當場撞死,或者死亡已經無法避免,不算逃逸緻死,一般是指逃逸造成的未及時搶救而死亡,這個要控方證明,如果無法證明是逃逸而致死的,根據疑罪從無,那麼就不能適用第三款。

3、對於此類受到高度關注官二代,富二代的案件,我們要理性看待,在法律上給予平等對待,維護法律的權威。

肇事逃逸認定的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爲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爲肇逃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爲不構成肇逃做出了規定: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繫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爲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資訊,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六)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肇事逃逸本來就是違反了交通法,而且還致人死亡的那麼就會處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會當場吊銷駕駛證,且終身都不得領取,因此,在發生事故之後,想要逃避責任的話,永遠是不可能的,只有承擔起所有的一切,纔會得到法律和受害者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