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出院後交通事故怎麼結案?

人傷出院後交通事故怎麼結案?

一、人傷出院後交通事故怎麼結案?

1、人傷出院後交通事故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結案:

(1)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即結案;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終結後結案。

2、交通事故傷者出院不結案的,可以找交警出面調解處理,不講理就讓其起訴。同時醫院醫藥費可以付,其他費用也暫時不要進行賠付,讓其找保險公司進行處理。

二、人傷交通事故發生後怎麼賠償?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受害人如果傷愈仍拒不出院的,不僅會因住院時間加長而增加住院費,與之而來的還伴隨着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項目的一併增加,這對於賠償義務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受害人有意進一步擴大損失,而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賠償義務人可以透過對受害人的傷情鑑定、醫院的診斷書等有效證據進行質證,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如果雙方是協商處理的事故,且可以協商達成一致,那麼雙方可以帶着協商簽署的賠償協議等,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結案手續。對於事故需要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且調解成功的,事故雙方簽收調解書後交通事故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