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有權扣駕駛證嗎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如果駕駛人有違章行爲,交警有權扣留其駕駛證,按照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爲,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二、交通事故駕駛證被扣期間可以開車嗎
交通事故駕駛證被扣期間不能開車,一旦發現將會按照無證處理。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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