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起刑點是什麼?
量刑起點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一定會被判刑嗎?
不一定,交通事故造成以下後果逃逸的纔會被判刑: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還能走交強險理賠嗎?
可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強險可以拒賠: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理賠材料有哪些?
(一)交強險的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交通肇事逃逸起刑點要根據肇事逃逸造成的損害後果分析,只要交通事故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對於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判處的刑罰最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駕駛員肇事逃逸的,除了受害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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