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樣證明墊付金額

交通事故怎樣證明墊付金額

一、交通事故怎樣證明墊付金額

收據證明。

墊付醫藥費的收據沒有固定格式,主要寫清費用金額,當事人資訊等。  交通事故墊付醫藥費收據

交通事故傷者家屬——,身份證號碼——,今收到——,身份證號碼——,人民幣——圓整(¥——)用於醫療費。

特立此據。

收款人:——

日期:——

二、交通事故醫療費墊付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糾紛尚未解決,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墊付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圈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入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故的。因此,傷者的家屬必須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瞭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爲,若有上述行爲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處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墊付。

由於現行的責任強制保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一萬元,因此當搶救費用超過此賠償限額時,可以依法向國家設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墊付,若以上方法仍無法得到救濟,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醫療費用的先於執行的申請。

由此可知,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受害者的醫療費用時,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先行墊付。

三、交通事故墊付醫藥費的新規定

交通事故墊付醫藥費的新規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關於費用的墊付,首先可以由受害者自行墊付,或者是由肇事方先行墊付,最後再報保險也可以由保險公司來進行墊付相關的費用,但是不能超過限額。一般墊付的資金需要有相關的收據或者是發票來進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