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醉駕的規定是什麼?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醉駕的規定是什麼?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醉駕的規定是什麼

可以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拘役,只不過,如果醉駕肇事之後還有逃逸情節,量刑肯定會超過三年的有期徒刑,逃逸之後受害者並沒有因此死亡,最嚴重的量刑標準也不會超過7年的有期徒刑。

醉駕後肇事的刑事處罰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包括什麼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醉駕後肇事屬於交通肇事罪,具體的處罰標準還需要根據駕駛員本人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的處理態度以及其它諸多的因素來考慮,如果積極配合搶救傷者和公安機關的調查,並且透過自身的努力也進一步取得了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諒解,這都對以後的量刑是有利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什麼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如果是機動車駕駛人員喝酒的,不能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如果是行爲人醉酒駕駛的行爲,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害,以及他人的人身損害的,此時是會被予以嚴厲的處罰的,並且我國的醉酒駕駛的行爲已經入刑,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