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工資和津貼都發嗎?

懷孕期間工資和津貼都發嗎?

一、懷孕期間工資和津貼都發嗎?

不是都發,不能同時領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員,就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如果是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懷孕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企業公司: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的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是不同的。企業的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決定。

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爲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2、機關技術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3、機關的普通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

4、事業單位職工,爲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 (其中,體育運動員,爲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員工懷孕期間可以發放工資,也可以發放生育津貼,兩者是不能同時領取的,只能領取一種,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