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是比較直接的維權辦法,也可以同時進行,因爲不按規定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和不參加社會保險是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獲得。根據《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監察內容規定:第十三條禁止用人單位的下列行爲:
(1)在媒體上公開發布招工資訊時,不將招工簡章送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
(2)違反持證上崗的規定,使用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動者從事相應工作的;
(3)招工中收取報名費、風險金、保證金或變相收取其他名目費用的;
(4)違反規定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
(5)安排女職工、未成年工從事禁忌勞動的;
(6)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
(7)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的;
(8)不支付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工資的;
(9)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10)解除勞動合同後,不按規定給予職工經濟補償的;
(11)不參加社會保險或不履行社會保險費繳納義務的;
(12)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爲。
若是職員與單位簽署了仲裁協議的,那麼之後不管是出現了單位無故剋扣工資、沒有過錯被辭退但是沒有獲得補償金等情形,都是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的。經裁決後,若是對裁決的結果有異議,此時可以選擇向當地法院起訴。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勞動仲裁的仲裁投訴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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